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对于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做出如下规定:

1. 可自主申报、分期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缴费需求,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全年进行申报,并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同时,可以不排队,不跑路,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进行全程掌上办,不选择线下渠道,也不必前往银行柜台进行缴费。

2.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由个人自主选择,20%的缴费比例。

3. 适用对象:适用于陕西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以及申报缴纳2022年、2023年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离职、到龄退休等原因,需申报缴纳2022年、2023年非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 缴费申报时间:2023年度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截至2024年2月29日。

5. 适用范围:适用于陕西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以及申报缴纳2022年、2023年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在2022年底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4年2月29日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