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属(需经过单位登记备案)发生的属于保障范围内的以下医疗费用,经保险人审核后按照100%比例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以该被保险人的赔付额度为限。
保障范围:在中国大陆境内正规医疗机构(含私人诊所、私立医院)、药店及体检中心就诊时所发生的除昂贵药材外的医疗费用(含门诊费、体检费、药房购药等),不包含医疗器械、营养保健食品、美容机构相应美容治疗等费用。
自助理赔流程指引:关注“泰康养老”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理赔服务——极速赔”进行使用,请勿上传至在线理赔申请。
自助理赔极速赔功能:需先进行实名认证,并绑定泰康养老账户,使用该功能时上传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否则发票无法通过“极速赔”,需线下申请。
极速赔操作指引:1.需先确认发票金额,上传发票总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否则发票无法通过;2.当天开具的发票需等待2日后再进行使用;3.已使用极速赔获得报销的发票勿再线下提交。
住院&特病报销:1.住院医疗费用:住院总费用扣除自费项目费用及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额,按剩余费用的90%报销。
2.住院津贴:按每天120元计算,住院津贴不能高于自费项目费用。
3.重大疾病补贴: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含大病医疗保险,下同)、以及商业保险住院医疗报销额、住院津贴,其余部分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补贴:余额在5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60%的比例补贴;超过5万元且至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补贴;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0%的比例补贴。
案例:M先生因“直肠恶性肿瘤”于华西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发生对应医疗费用如下:住院天数:10天 住院总费用:1万元 社保已报销3000元 社保规定的自费费用:5000元 则我公司依照保障责任进行如下报销:
1.住院医疗费用=(总费用—社保已支付—自费费用)*0.9=(10000—3000—5000)*0.9=1800
2.住院津贴=MIN(住院天数*120,自费费用)=MIN(10*120,3000)=1200
3.因M先生是由于“直肠恶性肿瘤”住院,符合重大疾病定义,我公司承担“重大疾病补贴责任” 
4. 重大疾病补贴=(总费用—社保已支付—前述医疗报销—前述津贴报销)=(10000—3000—1800—1200)*0.6=4000*0.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