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助力创业·便捷申请 富民创业贷款政策解读

一、申领对象、条件

2.小微企业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或小微企业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所需材料

1.个人创业者

1 2 营业执照

2、小微企业

申请人为重点群体的需同时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3|0|2|4

重|点|群|体

1 2 营业执照

3 经有关部门核发

所招用的重点群体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贷款额度与利率

1、个人贷款用信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夫妻双方经营项目、地址相同的,贷款累计次数按1人享受标准计算。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贷款期限、次数

富民创业贷款利率为LPR+100BP

五、贴息额度

1、对重点群体发放的个人贷款,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上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2、对发放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200BP的贴息。

六、贷款办理流程

(或由申请人自行选择经办银行)

七、经办银行

各网点均可办理 阜宁支行 #

办理地点 各经办银行镇区(街道、社区)

基层网点均可办理 申请人 注册登记所在镇区(街道、社区)人社服务中心审核

同级经办银行 提出申请 予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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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15-87386502

地址:人社局五楼5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