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新的规定。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一、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并改为网站公示。二、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6个月内需要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已登记满1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在2016年5月1日前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如果是未满1年的,需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对于逾期备案的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三、及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与首次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管理人需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已登记却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需整改完成后才能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四、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在以上背景下,易企秀提供了在线设计服务,使客户可以快速制作相关作品,如《私募基金保壳指南》等类型的内容。
私募基金保壳指南
以上内容是编辑推荐,准确信息见下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