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轻工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修订了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该办法对于审计内容、范围、实施人员和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下属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且属于被审计对象的,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内容仅限于该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同一被审计单位2名以上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抄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审计通知书应当包含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和审计起止时间、需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等内容。

以上是广州轻工集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点,需要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确保公司经济活动合法、规范、有序进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