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犯罪洗钱的陷阱与警惕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提升,洗钱犯罪开始向未纳入反洗钱监管的税务领域过渡。犯罪分子将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一起向税务部门申报,或是通过偷漏税等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获取非法收入,进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2018年,某银行泰安分行发现“泰安某进出口有限公司”账户资金交易异常并向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上报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经认真研判,初步认为该线索具有较大的涉税洗钱嫌疑。泰安市中心支行发挥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开展情报会商,牵头组织公安、税务机关等成员单位,围绕该公司开展调查,发现其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并运用反洗钱工具与科技,摸清犯罪团伙情况及运作模式。成功侦破涉及十余个省市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8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追缴违法所得1094万元。

税收犯罪洗钱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利用国家税收优惠及虚开发票逃税和洗钱、利用国际贸易行为洗钱、骗取出口退税与洗钱、利用离岸公司逃税和洗钱、利用资金公转私洗钱等。部分地区出现了控制虚开发票、洗票、出口、外商、配货、报关、境内外资金的全链条职业骗税犯罪网络,犯罪活动也陆续从沿海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和偏远地区蔓延。

涉税犯罪主要是指危害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涉税犯罪主要包括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等二十多种犯罪类型。

要警惕税收犯罪洗钱的陷阱,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切实打击涉税犯罪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