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海拾贝——赵金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律海弄潮,初出茅庐,赵金明是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的法律顾问。谨以此片纪念他大学毕业36周年。

律有所成,弘扬法治。赵金明于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随后在1987年8月分配到淄博市司法局。1995年,他成功通过国家首次律师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之后,他先后成立了山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名震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所的主任。

律有所成的赵金明还先后担任了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房集团淄博公司等百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他为淄博市水务集团、淄博市煤炭经济开发公司等企业的重组改制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服务。在他的努力下,他成功办理了数百起省内有名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成为全省律师法律业务的权威。

弘扬法治,赵金明从业至今已有30余年。他不仅为淄博市各类学校开展法律讲堂,还积极参与了“法律五进”活动,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宣讲法律知识,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除了工作,赵金明在业余生活中涉猎广泛。他常与书为伴,勤于字为乐,喜欢把酒言欢,谈笑间尽显鸿儒风采。

然而,赵金明始终不忘初心。30余年来,他对母校的巴山蜀水、麻辣火锅和学子情怀一直萦绕在心头。他多次返回母校,徜徉在嘉陵江畔,歌乐山路,寻觅当年西政的味道。虽然别梦依稀,但他仍然觉得这边的风景独好。

律海拾贝,赵金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用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在法律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以弘扬法治为己任,不忘初心,始终坚守着自己对法律事业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