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部分区域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修订后的通告。该通告旨在加强海沧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减少噪音扰民和降低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通告明确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海沧区所有山林防火区、所有港区和新阳工业区。此外,还规定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及在这些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燃放点和品种。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海沧区人民政府在通告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征求意见和研讨会,以确保通告的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通告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措施,对于违反通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总的来说,这个通告的发布对于加强海沧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