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卫市第四小学创立于1965年,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有30个教学班,学生人数1464人,教师数量为74人。学校一直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的办学理念,注重内涵发展,强化过程管理,精心打造了“雷锋文化展览馆”教育阵地和“道德银行活动中心”教育品牌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教育载体,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学校文化
办学理念: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
校训: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校风:务实、创新、文明、和谐
教风:严谨、善诱、乐教、求真
学风:乐学、善思、悟真、求新

教师风采
学校现有教师74名,其中,区级骨干教师4名,市级骨干教师6名,沙坡头区级骨干教师8名。

学校环境
雷锋文化展览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道德银行、篮球场、雷锋精神宣传展示厅。

学生活动
学校基于“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特点”合理安排社团活动,社团内容丰富,分别开设了独轮车、葫芦丝、虚拟机器人等多个社团。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己选择社团,让学生学有所选,学有所长。

招生详情
招生范围:向阳步行街以西及香山西街路南128号(含)东侧小巷(标志物为原供热公司高烟囱)以西、鼓楼西街以南、南苑路以北、新墩路以东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阳光巷以西、瑞丰西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00-11: 50),下午(14: 30-17: 30)。

入学条件:我校入学主要以房屋作为主要依据,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条件:
1、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及自有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自建住房的宅基地证。 
2、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在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未取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购买房屋备案时间在报名入学时间前的自有住房。 
3、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因拆迁安置的安置性住房(具有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及其它费用票据);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从拆迁户手中购买的安置性住房(具有原安置房房主折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备案材料,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等)。 
4、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居住在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提供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房合同,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票据等。

报名须知:
1、在服务片区内,具有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宅地证、户口簿。
2、购买招生范围内房屋者的子女入学,必须有房产证或交款正式票据、户口簿。且入学者与购房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有效证件的审核以直系血缘关系为原则,旁系及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每个学生只需一位家长入校报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学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