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企秀提供的在线设计功能,营销员营业税附加费相关优惠宣导计划财务部于2016年3月31日发布通知。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政策主要涉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的调整。按照新的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将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这一政策变化自2016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应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预算,保障相关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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