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民: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集资手段,承诺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些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非法性和利诱性,同时也具有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非法集资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具有社会危害性。

在此,我们呼吁市民们要保持理性,不要贪图高回报而参与非法集资。同时,我们要加强自身金融知识的学习,评估风险,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避免冒险投机。

最后,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政府不买单,市民们要保持警惕,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