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失业保险政策宣传解读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一项制度,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资金帮助和再就业服务。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根据规定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自2017年起,失业保险总费率执行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费率为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山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98元/月,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我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782元。今后,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相应调整。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对于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他们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其他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山西省政府的通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补助。

对于企业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的情况,政府提供了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招用一人可以享受1500元的扩岗补助。该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此外,失业保险政策还对参保职工的技能提升提供支持。参保职工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级别的证书而定,最高为200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3次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是山西省部分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