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已批复2021-2035年14个省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为各地提供了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这些规划明确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等关键控制指标,以及用水总量等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同时,规划还明确了各地区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风险控制线,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
这些国土空间规划将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推动各省、直辖市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各级政府需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各省、直辖市需要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确保各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一致,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此外,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统筹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