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985年10月、2005年2月、2006年7月、2008年3月、2009年8月、2011年1月和2021年11月发布了多批次关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截至目前,该区共有175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省级7处、市级9处和县级159处。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其他类型。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各地和有关部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同时注重合理开发和利用,以推动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