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星计划

- 工作目标: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以实现企业和人才共同发展、相互促进为目标,以兴城·星计划人才品牌建设为依托,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工作重点,通过建立人才数据库、开展课题调研、兼职轮岗、顶岗锻炼等方式,不断涵养人才“蓄水池”,努力打造一支与首都新国门建设相适应、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 遴选范围: 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在职员工。

- 遴选类别:辰星计划、繁星计划、筑星计划、匠星计划。

- 遴选条件: 1.爱国爱企,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与公司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在集团(含各所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4.近3年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的优先。

5.各类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辰星计划除外)。

- 遴选程序:

1.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党支部或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分管领导初审。

3.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等开展人才遴选,报评委会审议,确定入选人员。

4.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党委会审批。

5.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

6.结果报区国资委审核备案。

7.集团纪委全程监督。

- 培训内容:

1.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专项培训、课题调研等,组织开展领导力提升、定量分析决策、个人效能提升等方面培训,开拓专业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2.双导师制:辰星人才可申请由中层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担任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进行培养帮带;繁星、筑星人才可申请由分管领导担任专业导师和职业导师进行培养帮带。

3.轮岗锻炼:结合岗位工作及个人成长需要,安排重点岗位轮岗锻炼。

4.领衔项目攻关:结合岗位工作及个人成长需要,参与项目攻关、牵头课题研究、标准修订、体系革新、参加专业研讨会议等。

5.领导面对面:定期邀请党委班子领导与人才座谈交流,提供人才成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