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针对建筑施工事故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实施8项具体措施,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首先,方案强调提升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危险作业监护人制度,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其次,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易发事故专项治理,特别是对高大模板和深沟槽实行线上线下分级分类管控,以提升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防控能力。此外,方案还关注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从而提升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方案提倡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BIM技术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面的应用,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最后,方案强调对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建各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总体目标是在2023年至2024年实现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易发事故进一步减少,到2025年,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