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江苏分公司合规宣传警示教育禁止行为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保险合规宣传规定。其中,不得误导、不得“炒停”、不得比较是重要的三点。保险公司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不当用语,不得套用不适用的概念。保险机构不得将其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同时,不得以保险即将停售为由进行虚假宣传。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不真实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某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会上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证券进行片面比较。保险代理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保险产品宣传内容,将保险概念与银行存款概念混淆。某保险公司在产说会上使用不实表述,限人、限时、限额。以上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保险行业宣传中,保险公司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误导、不得“炒停”、不得比较。同时,为了规范保险市场,银保监会也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只有合规宣传才能提升保险行业整体形象,保障消费者权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