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调整通知
为适应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杭县政府决定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范围。
具体范围如下:
一、县城和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1. 中心城区:北起旧县河,南至枫竹湾体育公园,西起古武高速公路,东至七峰山、马鞍山,包括临江镇全域、临城镇九洲村南部、西郊村、富古村、水西村东部、古石村西部、宫桥村西部、西南村、西陂村、城北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金山社区、同康社区、土埔村西部、黄竹村、龙翔村北部、璜岗村北部,总面积约96平方公里。
2. 建制镇:古田镇、蛟洋镇、南阳镇、才溪镇、稔田镇、旧县镇、溪口镇、通贤镇、蓝溪镇、中都镇、白砂镇、湖洋镇、太拔镇、茶地镇和下都镇15个镇建成区范围。工矿区:紫金山工矿区和蛟洋工矿区。
二、县城和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1. 县城一等地:东起水西渡大桥西岸沿紫金大道、三环路(紫金矿业北大门)、上杭大道、二环路、金山路、北环西路、丰山溪至汀江围成区域。
2. 县城二等地:分布在一等地外延,北以长深高速为界,东以汀江为界,西从杭川大道、北环路西段、罗星桥、龙翔大道、江滨西路西段、抚波桥至汀江,张滩大桥和李家坪大桥以北南岗区域及沿双拥路东至汀江大桥路口范围(含金秋公寓及周边建筑群)。张滩大桥和李家坪大桥以南,竹岐大桥和汀江以西的南岗工业园区规划区,西至北环路路口为界围成的区域。
3. 县城三等地:二等地外延,西以高速上杭西出口与国道205线石门障连接线为界,北以长深高速为界的临城镇区域。竹岐大桥以东和以南南岗工业园区规划区(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东南至国道357线(杭永线)与南互通接线红绿灯路口,西至汀江区域。
4. 县城四等地:水西渡大桥以东,北至国道205线与长深高速交汇处、东至宫桥村与白砂交界处、西至汀江、南至汀江大桥路口围成的区域。
5.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古田镇一等地:北以中石化加油站旁小溪为界、南以原古田地税分局为界、沿古田大道中心线东西两侧第一排建筑及古田菜市场、供销社所围合区域。
6.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蛟洋镇一等地:主要分布在文昌路与319国道路口为中心向四周扩展50-500米范围。
7.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南阳镇一等地:东至农技站、南至新南阳大酒店、西至汀杭路西侧约40米范围、北至卫生、电信、兴南北街北侧。
8.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才溪镇一等地:主要分布在才溪大道左右两侧约50-200米范围。
9.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稔田镇二等地:东至卫生院、兴达百货,南至崇荣路西侧约20米区域,北至五洲大道、村委会,西至农贸市场。三等地:二等地以外,沿五洲大道东至烟草站、丰朗村委会,西至建成区,北至山地,南至稔田溪。
10.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溪口镇二等地:东至小溪,北至卫生院,南至溪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西至溪口小学、613县道左侧50-150米范围。
11.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湖洋镇二等地:湖洋客运站、湖洋新村开发项目接待处——205国道——沿205国道东边第一排房子经农技站(文馆路13号)——谢亮辉宅(市场路67号)——谢厂发宅(市场路50号)等所围合区域。三等地:湖洋工业集中区。
12.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中都镇二等地:东至汽车站,西至加油站,北至农贸市场北侧,南至中桥三路。三等地:原兽医站(赤岭路30号)至原松脂收购站(赤岭路32号)所围合除二等地以外的区域。
13. 建制镇、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等级
白砂镇二等地:从乾山路南段与358国道交汇处沿358国道往北方向至358国道与旧白公路交汇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用地——沿雷头子街往农贸市场方向至白砂市场南侧第一排建筑用地所围合区域。三等地:二等地外围,沿358国道往北至长城加油站(白砂大道东路138号)至新村,西向边界至山脚下熟地,东向边界北至付文华宅(新圩路1号),南至白砂集镇幼儿园(新圩路71号)、养老院(土楼路6号)所围合除二等地以外的区域。
14. 工矿区:紫金山工矿区和蛟洋工矿区(含循环经济化工园区、坪埔生活区、余坑工业区和华强工业区)为工矿区三等地。
上述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内容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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