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合法公开经营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接受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金融办的监管。其经营宗旨是:通过引导、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民间借贷合法权益,维护民间金融秩序和地方社会稳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其经营理念是:管控风险,兑现承诺,铸造品牌,持续发展。资金出借方式:资金出借方式:委托出借利率:举例:如果委托出借期限一年及以上、金额50万元及以上,可在同档期限利率基础上上浮15%;出借期限一年及以上、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可在同档期限利率基础上上浮20%。其中出借期限三年以上、金额100万元以上,可在同档期限利率基础上加5.48个百分点,年利率高达20%,即假如您委托出借100万元,每年可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