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开始实施。其中,第二章文明行为规范中规定,在维护公共卫生方面,应当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一)维护公共场所干净、整洁,保持公共厕所卫生,文明如厕;(二)参与垃圾减量,减少垃圾生成;(三)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四)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五)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六)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七)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八)其他维护公共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方面,应当遵守以下文明行为规范:(一)言行举止得体,不大声喧哗;(二)着装整洁,不在公共场所赤膊;(三)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四)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五)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避免干扰他人;(六)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七)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八)其他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