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支付手段日益普及,我们享受着便捷支付带来的种种便利。然而,在此背景下,近期出现的部分商家、服务场所片面追求无现金交易,甚至出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响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号召,青岛银行台东三路支行联合威海路交警中队就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进行专项宣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易,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请广大社区商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高举诚信的旗帜,与我们一起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共同推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