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
为持续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上海环境固废事业部纪委将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以下是具体的提醒内容: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二、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礼券、消费卡等有价证券。
三、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及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聚餐吃喝。
四、严禁公款旅游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车辆。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隐秘聚会。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以打牌为名,借机敛财、搞权钱交易等活动。
九、严禁酒驾醉驾。
十、严禁值班、带班人员擅离职守。
事业部各所属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守好“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当好纠“四风”树新风的“领头雁”。各单位廉情监督员要发挥好监督职责,积极打好“四风”监督战,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经受得住“廉关”考验!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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