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报什么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增值税问题答疑 1.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后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或者退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从以上变量提取内容和改写,介绍要突出作品制作由易企秀公司(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且有丰富模板可快速制作,介绍字数要求500字 ,
中财讯《财税答疑》周刊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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