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1.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2.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3. 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购车人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4. 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

5. 购买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汽车企业应在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标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信息进行校验,并通过校验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

6.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