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政策 入园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就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目标要求 引进对象 政策保障 服务保障 目标要求 按照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计划用五年时间,争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重点资助15个带项目、带技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培育国家、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5名。 引进对象 引进人才应是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高端服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大实体性科研项目。 入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施精准扶贫、促进富民强县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施国家“两高”规划、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具体行动。 入园政策的实施,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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