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醒加强自我保护远离代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代签名保单涉及保险合同是否成立或有效的问题,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赔付。因此,投保时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应亲笔签名,未经授权,不要让任何人代签名。如依法确需委托他人代理签名的,应出具书面的委托授权书,授权书除写明代理签名事项外,对投保的保险公司、险种、保险金额等具体内容也应载明。在涉及保险公司询问事项时,由于可能涉及客户本人陈述告知、告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的争议,签名更应该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