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公/开/选/用 

本次选用对象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本次选用选用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于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本次选用要求考生参加线上测评,测评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考生可于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人数。本次选用要求考生提交线上测评的相关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如设备或网络等问题)无法进行线上测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本次选用要求考生提供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考生无法提供,需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并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提交。本次选用要求考生遵守岗位选用条件,如考生不符合岗位选用条件,考试成绩无效。本次选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本次选用由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