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反洗钱宣传月中,我们重点介绍了四个典型的反洗钱案例。首先,广州的刘某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他从2019年到2020年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涉案金额超过2.8亿元。其次,广州的胡某也涉及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他在明知邓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了个人银行账户和帮助转移资金。最后,广州的陈某和佛山的潘某荣分别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他们都在明知对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情况下,提供了个人银行账户和帮助转移资金。这些案例都提醒我们要警惕洗钱陷阱,远离洗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