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不放松、不加码,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多病共防”,强化联防联控,在充分保证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针对中秋国庆假期前后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
1. 强化关口前移,加强入境口岸检疫查验和病媒生物消杀等措施,降低新冠、登革热、疟疾、猴痘等传染病输入风险。
2. 强化监测预警,各地要实时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做好重点机构疫情监测,严防疫情反弹。
3. 强化重点环节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假期运输组织保障,旅游景区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避免室内场馆大规模人员聚集。
4. 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深入开展新冠、流感、登革热、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
5. 强化诊疗服务,各地要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门急诊、发热门诊、儿科、呼吸科和重症医学科力量,提高传染病的诊治能力,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管理,避免院内感染发生。
6. 强化监督,加强对宾馆、客运场站、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室内场馆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疾控局发布最新通知,涉及中秋、国庆出行及传染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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