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名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分。首先,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违反了政治纪律,被开除党籍。其次,科研人员吴冀衍篡改身份信息违规申报基金项目,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并通报批评。最后,知名院士孟伟利用职权接受利益输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罚款人民币二百万元。这些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作为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