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设置各种非法集资陷阱,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五种常见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 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但通过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2.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4.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打着“健康养老”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5. 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