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23〕33号),旨在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提高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的成效,以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该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年度考核,将从2023年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考核工作将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