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离退休人员:

您好!感谢您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了保障您的养老保险权益,并增强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风险防范意识,我们向您们告知一些养老保险待遇计发、领取和违规行为的信息。

请注意,在按月领取养老金期间,如果您身故,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必须在离退休人员身故后3-4个工作日内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备。从其身故的次月起,我们将停止发放养老金,并按照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将全部退还给您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您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一般需要进行一次或多次认证。每次认证的时间会相应递延,如果您没有更新资格认证信息,将按未通过资格认证处理。在确认期满后,您没有更新资格认证信息的,将按未通过资格认证处理,经办机构将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您完成认证后予以补发。

为了规范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我们将开展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清查常态化工作。对于违规行为,将严格进行处理。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成为社会保险领域社会监督员,监督和举报身边各类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您的监督和举报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