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明确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可作为捐赠人对外捐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捐赠款项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