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中融人寿天津分公司2023年反洗钱宣传月 Anti Money Laundering 以案说法——案例二 Anti Money Laundering 中融人寿天津分公司 陈某枝洗钱案——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枝,无业,系陈某波(另案处理)前妻。 (一)上游犯罪 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陈某波注册成立意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定期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自行决定涨跌幅,资金主要用于兑付本息和个人挥霍,后期拒绝兑付;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在该平台充值、交易,虚构平台交易数据,并通过限制大额提现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2018年11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陈某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陈某波潜逃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