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消防队员和市民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两位烈士,他们是刘明成和潘汝佳。刘明成同志,1988年7月25日出生于湖南常宁,高中学历。于2007年10月31日加入深圳市宝安区公安消防大队福永中队,生前为福永中队二班班长。刘明成同志在扑救福永白石厦龙王庙横运丰工业区31栋4楼涌源欣电子有限公司火灾时,因深入火场长时间搜寻被困群众,体力消耗过大,且在吸入大量的有毒烟气后晕倒被高温灼伤,在送福永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23岁。

潘汝佳烈士,1992年1月28日出生于广东吴川,中专学历。于2016年6月加入深圳市宝安区公安消防大队新桥专职消防队,同年9月23日,在扑救沙井街道金铭泰塑胶制品公司火灾中,英勇牺牲,年仅25岁。

每年的9月30日,是我国的烈士纪念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不仅要纪念两位烈士,更要铭记他们的英勇事迹,向他们学习,珍惜生命,热爱消防,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最后,让我们默哀,向两位烈士表示深切的敬意和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