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示案例一:某科室某主任让下属单位支付个人费用。这位主任经常邀请亲朋好友聚餐,却不花自己的工资,而是想办法让下属单位报销。他甚至安排家人国内游,花费数万元,最后都由下属单位承担。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最终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并被要求退还所有费用。
2. 警示案例二: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尽管近年来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推进,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打着各种旗号游山玩水。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公共资源,还损害了党的形象,因此必须严肃处理。
3. 警示案例三:在公务差旅中绕道游。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借公务之机,擅自改变行程,进行个人旅游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纪律规定,必须予以制止。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绝不能以权谋私,把权力当成为自己捞取利益的筹码。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做不到廉洁自律,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