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指确认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