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发布了《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该细则适用于漯A、B、C、D、E类人才和“百优计划”人才,以及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领军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以及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根据《细则》,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享受以下待遇: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允许范围内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包括转学);在高中教育阶段,各类人才子女入读高中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针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事宜,细则规定了以下程序:高层次人才每年5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入学(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入学(转学)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聘用合同表等材料,以及接收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市教育局在市委人才办核准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申请分发至申请入读学校的教育局负责安排就读学校。

此外,《细则》还规定,市、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分局应根据招生工作安排,每年5月的后10个工作日集中受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申请转学的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保障政策的出台,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提供了更好的教育保障,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如需了解更多资讯,请下载“漯河发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