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政府质量奖是霍邱县政府在全县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企业。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均不超过3个。评选过程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和审定批准等环节。
申报条件要求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此外,申报组织还需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工作组由霍邱县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行业技术专家和高等院校从事质量管理研究的专家、教授等组成。评审标准总分为1000分,其中材料评审获得50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总得分600分以上的方可取得县政府质量奖推荐资格。
获奖组织将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得到支持,同时鼓励获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