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将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涉及粮食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公务用车、保障性住房税费减免、普通话水平测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等。

其中,对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将完善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并规定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可以独立进行检验,并且需要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则规定产品名称中必须含有动物性来源字样,并且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以及“人乳化”、“母乳化”等误导性表述。

对于公务用车管理,则规定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对于保障性住房税费减免,则规定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减按1%的税率征收。

对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则规定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可以参加测试,而对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则规定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