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中国保监会和浙江省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通知》,决定采用“会、省、市”三方共建模式在宁波建设示范区。9月4日,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启动大会在宁波召开,标志着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式实施。启动以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2014年宁波保险业服务民生大盘点【巨灾保险】政府全额出资3800万元为全市1000万居民购买6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其中,居民人身伤亡抚恤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金额为2000元/户,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大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了宁波全覆盖。参保(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起付标准2万元的部分,按阶梯式比例予以支付,支付比例为50%-60%。【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和农业种。本作品由易企秀公司(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拥有丰富模板,可快速制作H5作品,有效展示宁波保险业在2014年为民生服务的大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