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亭经营人员培训

12. 报刊亭经营人员应当加强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如:

(1) 私接电源、使用1200W以上大功率电器设备、飞线等方式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都应当被禁止。

(2) 亭内电线应当遵守乱缠乱挂、线路周边保持整洁、不得私自改动用电线路、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等规定。

(3) 在遇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减少用电设备的使用,杜绝高负荷用电,同时应当注意切断总电源,避免意外发生。

(4) 经营人员应当遵守统一配置的灭火器的使用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使用标准,并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5) 亭内的物品应当保持整洁,避免报刊堆砌、杂物堆放,同时应当注意废纸、枯叶、杨柳絮等杂物的堆积,防止引发火灾引患。

13. 报刊亭经营人员应当加强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并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在亭内,经营人员不得私接电源、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更不得出售和存放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香烟、酒、液化气罐等物品。

14. 报刊亭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亭内整洁,避免物品堆积,并注意亭内电线的整洁和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发现绝缘层颜色失去光泽、变暗、变硬、裂纹、脱落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同时,经营人员还应当遵守统一配置的灭火器的使用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使用标准,并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