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纪委 清风迎元旦 廉洁过春节 

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清廉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云南监管局纪委在此提醒全体干部职工:年关即廉关,要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节日和机构改革期间纪律要求,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做到过节不失节。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严格执行非公务交往报告制度和“零物质”往来铁律等纪律规定,强化节日期间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严守纪律红线是维护自身廉洁形象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严格落实非公务交往报告制度,不出席监管对象组织或参加的宴请、聚会、联谊、品鉴活动等;不参加事先约定有监管对象参与的旅游、度假、健身、文体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监管对象举办的公益活动;不与监管对象发生住房、车辆等借用租赁、买卖以及资金往来活动;不收到监管对象非公务渠道和方式提出的涉及监管履职的请托事项。

我们要始终坚持“四个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查处腐败问题,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政治信仰、更加清醒的纪律观念、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加廉洁、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金融系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