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小课堂第3期,2019年上半年起,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营业网点代理商施某青利用工作便利,私自出资1元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以每个宽带账号人民币200元的价格出售给周某平,周某平联系买家出售。周某平、施某青作为电信行业从业人员,明知宽带账号不能私下买卖,且buy后极有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仍私下办理并出售给上游买家。此外,为帮助他人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两人还违规帮助上游买家架设服务器,改变宽带账号的真实IP地址,并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周某平、施某青分别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10万余元。经查,二人出售的一校园宽带账号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致一大规模的安全事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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