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观看本视频,会让你有所感悟。为加强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法【2013】35号)的要求,2014年5月15日吉林省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吉林省分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吉老龄办发【2014】10号),决定在全省联合推广老年人意外保障计划,给山城老年朋友带来福音,撑起一把“意外奉献保护锁”。保险期间:1年收费标准:50元/人/年 保险利益:保险责任赔偿金额意外伤害医疗6000元意外残疾最高15000元意外身故15000元 备注: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发生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或其他交通工具、公园参观场所、公厕等发生意外;日常生活磕碰;在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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