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设立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的公告,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是经文化部备案,辽宁省文化厅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机构。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考级委员会拟在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设立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单位。具体要求如下:一、承办资质申请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承办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考级承办单位的学校或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主要办公地址必须在省会城市。(二)承办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三)有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区级以上(含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四)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相关业务三年以上(含三年)。(五)必须拥有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场地和设施。本海报由易企秀公司(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服务,拥有丰富模板,可快速制作,满足各类宣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