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税务局委托邮政网点代开自然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代征税款业务,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借助邮政‘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和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纳税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邮政网点办理。代开注意事项包括代开人为自然人,名下有营业执照不能代开;纳税人销售、转让不动产业务不得代开;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行业等业务不得代开;销售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不得代开;销售建材类商品、咨询费相关服务不得代开;免税业务不得代开;代开单笔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连续12个月代开次数不得超过5次。此H5作品由易企秀(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丰富模板可快速制作,助力企业高效传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