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该规定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方面的首部综合性专门立法,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规定》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定义,即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开展的相关活动。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
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规定》提出了“七鼓励”和“十一不得”的要求,包括鼓励传播正能量,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同时不得传播违法、不良信息,侵犯他人权益等。
总的来说,《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为我国网络生态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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