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题: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以下内容仅供分公司内部学习使用,请勿外传。具体以国家、监管部门及公司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为准。 本期专题案例一 山东银保监局2月15日公布行政处罚书(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10号)显示,2020年1月-2020年4月期间,时任*人寿德州中心公司个险部负责人张某存在代客户缴纳期交保单首期保费的情况,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合计金额2.71万元,山东银保监局对该人寿德州中心公司予以9万元罚款,对张某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宁夏监管局2023年3月5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银保监罚决字〔2023〕6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财险宁夏分公司被罚60万元,该财险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家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102万元。同时,2名直接责任人被撤销任职资格
法律合规大讲堂——案例警示教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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